
如果你不熟悉這個名字,Lord Woodhouselee,正確地稱為亞歷山大弗雷澤泰特勒(1747-1813),是關于翻譯原則的論文的作者,雖然最初發(fā)表于1791年,但今天仍然有用。他制定了翻譯原則,并為質量評估提供了引人注目的現(xiàn)代化指南。
伍德豪斯的三個原則如下:
翻譯應該提供原始作品思想的完整記錄;
2.書寫的風格和方式應與原文的風格和方式相同;
翻譯應該具有原始構圖的所有易用性。
這些都不會讓現(xiàn)代譯者感到驚訝,但它們往往是棘手的問題。讓我們看看每一個。
第一個原則似乎很明顯。這意味著沒有任何錯誤或遺漏,但也包括翻譯不是復制品或復制品的想法,而是原創(chuàng)作品本身,即使其內容完全基于他人的作品。除了可能在開創(chuàng)深奧的文學文本時,譯者不應該添加,修改或注釋。譯者不應該玩重寫原始文本的游戲,以便說出“作者的意思”或“作者應該說的話”。
第二個原則同樣顯而易見,但在實踐中難以執(zhí)行。這意味著譯者不僅必須完全掌握目標語言(譯者的母語,幾乎在所有情況下),而且還必須能夠感知風格的觸摸并理解其在原始文本中的含義。專利翻譯領域的一個簡單例子就足夠了:“手段”是美國專利在解釋發(fā)明如何運作時的選擇術語;根據(jù)習慣,它不需要任何文章,在任何其他文件中,這將是語法和風格上的特殊,但在專利中我們所做的。一個使用英語的專利翻譯必須知道這一點,否則翻譯的性質就會有缺陷。
第三個原則是最難實現(xiàn)的,因為它可以追溯到俄羅斯的公理,即如果翻譯是美麗的,那就不忠實,如果它是忠實的,那就不美觀了。換句話說,在這里實現(xiàn)微妙的平衡,譯者必須立志成為他們母語的優(yōu)秀作家,并且必須知道他們所從事的主題和語言的所有更好的寫作點,以便產(chǎn)生翻譯“原創(chuàng)作品的所有易用性”。換句話說,翻譯不應該聽起來像翻譯。
當然,這些原則是有爭議的,在一些明顯的案例中,故意被忽視甚至嘲笑。例如,如果用現(xiàn)代美國英語寫的話,圣經(jīng)根本不會令人滿意。相反,基于詹姆斯國王翻譯的各種現(xiàn)代版本似乎是人們想要的東西,而其他任何東西似乎都是有缺陷或假的。文學翻譯,特別是詩歌,往往無法捕捉到原作的寫作方式,或正如羅伯特弗羅斯特所說:“詩歌是翻譯中失去的東西?!碑吘?,你是如何用英語(實際上非??常不同)或日語(羅馬人使用它不允許使用儀表)重新創(chuàng)建羅馬詩人賀拉斯的儀表?
此外,目前大多數(shù)翻譯都是雇用槍支;它們以“雇用工作”為基礎,因此必須取悅他們的客戶,或者如果他們在內部滿足他們的團隊領導者并遵守任何公司指導方針或協(xié)議。很多時候,我有客戶告訴我忽略這一點或改變它,或使用我知道的不正確或不規(guī)則的術語,或堅持主要的格式或風格的變化。所有這一切都可能讓Woodhouselee在他的墳墓中旋轉,但他正在撰寫有關文學翻譯的文章,而不是考慮與不同時區(qū)的客戶合作的現(xiàn)代自由譯員,通過電子郵件進行交流,研究網(wǎng)上的術語和主題材料知識,在非常緊迫的期限內。
Woodhouselee有很多東西可供選擇。他的書仍然可用且值得一讀的事實本身就很重要。但正如關于如何翻譯的所有建議一樣,我們必須對我們自己的特定情況保持警惕,這些情況可能因客戶,代理機構或公司而異,甚至可能在單個文檔中有所不同。